申请个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参拍资格异议复核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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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办事指南适用于个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参拍资格异议复核的申请和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异议申请)

申请人对信息核实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被告知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服务中心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异议成立的,服务中心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给予其办理参加拍卖相关手续。

三、办理机构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

四、申请须提供的材料和要求

(一)参拍信息核实不通过的短信通知;

(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居住证等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本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型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四)《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参拍资格异议复核申请书》(可前往“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http://chepai.alltobid.com专用网站下载)并签字确认;

委托他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五)委托代理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复核后仍不符合参拍条件的申请人,根据《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服务中心3年内不再受理其参加拍卖申请。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服务中心提出个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参拍资格异议复核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二)服务中心会同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再次核实比对。

(三)申请人可登录“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网站”(www.jt.sh.cn)具体链接和窗口,或者登录“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网站”(http://chepai.alltobid.com)使用证件号码和手机号码查询信息复核进度和结果,服务中心也将会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复核结果。

七、办理地址

建国东路525号一楼。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国定节假日除外)

九、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前述办理地址窗口可接受咨询。

(二)电话咨询:(021)51528500。